几乎所有船公司的协议都增加了这么一条(弃货条款):
甲方:货代
乙方:船公司
甲方应担保出运货物至目的港时,收货人会按当地正常报关领货程序,及时向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代理人换单领取货物,并负担当地相关吊卸、堆存费用:如有发生延误提货/拒绝提货/或者弃货,甲方必须负责按当地法令将货物办理退运、销毁、拍卖或为其他方法处置、并归还货柜。
甲方同意按乙方之合理估计,将前面所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吊卸、堆存、退运、销毁等)先行给付乙方。
甲方同意,如目的港发生延误提货/拒绝提货/或者弃货造成滞箱费,且收货人拒绝承担的情况下,由甲方按照乙方目的港滞箱费标准支付或者赔偿滞箱费。目的港滞箱费的计算时间为:从免费用箱结束日起至实际还箱日止。
货代宝宝的心里委屈啊,但是那有什么办法呢?弃货的难题,且从源头着手,再看解决方案。
1.收货人因货物质量、市场价格波动、之前进口货物销售不利等原因拒绝提货;因收货公司倒闭或消失,无人提货。2.发货人因没有收到货款拒绝将提单交付收货人,致使收货人无法提货。3.因为目的港清关资料不齐全导致清关发生问题,无法正常提货。4.因特殊状况造成货物到港时间远远超过预期,收货人拒绝提货。
5.其他贸易纠纷。
1.弃货的消息一般是从船公司方面得到确认(因货物在目的港堆放时间过长)。一旦收货人确认弃货,需要船公司提供目的港当地弃货操作要求及流程,便于贸易双方处理相关弃货事宜。因为不同国家,不同产品弃货的处理方法和要求都不一样。2.收货人弃货,发货人不得不寻找目的地其他买家。在当地寻找其他买家可以尽量降低处理成本,比直接弃货或者退运更合算。3.如果无法寻找到合适的替代买家,只能根据货值高低选择是否退运或当地销毁及拍卖。需要注意,有些地区和国家就算收货人弃货,如果发货人要求退运,需要收货人的书面授权,这个比较难办。4.货物如需要退运,除需要支付以上(1)(2)的费用外,会产生目的港复出口的所有相关费用及运费。5.如遇弃货后当地海关拍卖,可能会产生所得拍卖款项不足抵扣以上(1)(2)费用的余款。
目的港发生延误提货、拒绝提货、弃货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且收货人拒绝承担的情况下,全部由发货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