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中的航运附加费五花八门、种类繁多。小洋对目前已有的较常用的海运附加费稍加整理,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海运附加费。
1、码头操作费 THC
全称是Terminal Handling Charge。可进一步分为 OTHC——Origin Terminal Handling Charge 起运港码头操作费和 DTHC——Destination Terminal Handling Charge 目的港码头操作费。
2、原产地收货费 ORC
全称是Original Receiving Charge 本地收货费/原产地收货费/原产地接货费。这个费用比较复杂,和码头操作费THC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ORC只在华南地区主要是广东的港口有,THC则在所有港口(包括广东的港口)都有。
ORC和THC只收取其中一个——如果收了ORC,就不会再收THC。如果收了THC,就不会再收ORC。
ORC专门针对从华南地区各港口启运,目的港为北美、中南美、欧洲和北非等这些远洋航线。华南地区各港口去到其他目的港的比如东南亚则跟其他地区的港口一样,只征收THC。
ORC和THC收费标准不一样:ORC一般是20英尺小柜141美元,40英尺大柜269美元;THC一般是20英尺小柜750元左右,40英尺的大柜1200元左右,不同船公司收取标准有所不同。
3、综合费率上涨附加费 GRI
全称是General Rate Increase。一般是南美航线、美国航线使用。因为港口、船舶、燃油、货物或者其他方面的种种原因,使得船公司的运输成本明显增加,船东为补偿这些增加的开支,于是加收综合费率上涨附加费。
4、集装箱不平衡附加费 CI
全称是Container Imbalance Charge,有时也称为Container Imbalance Surcharge。这个费用是由于贸易量的不平衡或季节性变化导致货流量和集装箱的不平衡,船公司为了弥补调运空集装箱的成本而加收的一个附加费。
5、紧急燃油附加费 EBS
全称是Emergency Bunker Surcharge,意为紧急燃油附加费。EBS属于海运费的一个附加费,和海运费一样一般用美金结算。如果是FOB条款,这个费用应该由收货方承担,而不是发货方承担,因为EBS不属于FOB当地费用。这个费用可以到付,也可以预付。
EBS一般是在国际原油价格快速攀升,船公司觉得超过了自己的承受能力,由于行情不旺又不方便及时上涨海运费的情况下,为了弥补快速上涨的成本,而临时加收的一个附加费。
6、燃油附加费 FAF
全称是Fuel Adjustment Factor,一般用于日本航线。这个附加费与上面的临时燃油附加费有点类似——本质上一样,不同的叫法而已。
7、货币贬值附加费 CAF
全称是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也叫作CAS——Currency Adjustment Surcharge。当运费的计收货币发生明显贬值时,船公司就会因为货币贬值而受到较大损失。船东为了弥补损失,就会通过加收货币贬值附加费的方式把损失转嫁给托运人/货主。
8、文件费 DOC
DOC= Document,在货代行业中,DOC有2个费用,一个是船公司收取的DOC,固定收费,按人民币收取。另一个是目的港收取的DOC,也算是目的港的基本费用之一,目的港代理按美金收取,每个代理收费不一样。
9、目的地交货费 DDC
全称是Destination Delivery Charge,在DDU、DDP等条款中,这个费用才有卖方/发货方shipper负担,否则都是由买方/收货方consignee支付。比如CIF条款——买方/收货方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所以目的港一切费用包括DDC均由方/收货方承担。
10、旺季附加费 PSS
全称是Peak Season Surcharge。这个费用一般在旺季货运比较繁忙的时候很多船公司都会借故收取,跟我国的“春运”涨价有点类似。每年的4-11月份一般为世界货运的旺季。
11、苏伊士运河附加费 SCS
全称是Suez Canal Surcharge。亚洲、大洋洲、东非等地区到欧洲的航线基本都要经过苏伊士运河,船舶通过苏伊士运河时船公司需要向运河当局支付一定的通航费用,这个成本船东通过苏伊士运河附加费的形式向客户收取。
12、巴拿马运河附加费 PTF
全称是Panama Canal Transit Fee。和苏伊士运河附加费同理,远东地区和美国西边(简称美西)到美国东边(简称美东)的航线一般都要经过巴拿马运河,船舶通过巴拿马运河时船公司需要向运河当局支付一定的通航费用,这个成本船东通过巴拿马运河附加费的形式向客户收取。
13、临时风险附加费 TAR
全称是Temporary Additional Risks。这个费用有点莫名其妙,其实可以简单理解为战争附加费,或者认为